2017年4月底前,我校组织专家完成对报名考生的资格初审,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。初审合格者将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能力面试。初审合格名单及相关信息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上公示,考生可同时在“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”上查询初审结果。
(2) 2017年6月11日,我校组织初审通过的考生进行综合能力普通面试(面试A),申请附加面试的考生进行综合能力附加面试(面试B)。
(3) 2017年6月22日前,我校根据考生初审和面试成绩确定获得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考生,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上公示,考生可同时在“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”上查询资格认定结果。我校也将按要求将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上报
北京教育考试院备案,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。
注:以上各时间段的工作具体要求和安排,届时详见我校本科生招生网,恕不另行通知。考生未能及时查询而影响面试或录取的,责任自负。
十、联系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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